假如撒切尔夫人晚年得闲,很有兴致地写起小说来,我看她的书一经出版,注定会空前轰动,把一切“专业女作家”的书都比了下去,许多曾经畅销、正在畅销的书都有可能滞销。做为读者,读起她的文学作品来(无论是小说、散文、诗歌),也会格外有精神儿,有兴趣。原因之一就在于她笔下的文字,一定会使人感到视野大,内容的分量重,语言风格、行文神韵也很少专一欣赏,“女腔女调”,而近于“大手笔”。顺便说一句:女作家太“女人化”,总是围绕着“女人趣味”铺展情感、心理、行为,作品的可欣赏价值、可阅读价值总是很有限。当然,若是男作家在心理上或文学趣味上走向“女化”,作品的格调和文采也会很低档。
无论做为女人,还是做为女作家,我看要想真正有作为、有大作为,只安于做“女人”(甚而是“小女人”)是不中用的。如果一定要爱女人、敬女人,也要首先去爱去敬“大女人”。眼下女作家日多,有的加入了作协,有的成了名家,有的还获得了、晋升了某些头衔。我看不要太迷恋这些。要比“衔”,不妨看看一位“大女人”的衔。这位“大女人”原名叫玛丽·斯可罗多夫斯卡,后被称为居里夫人,镭的发现者。她一生两次获得诺贝尔奖,被15个国家聘为科学院院士,共接受过7个国家24次奖金和奖章,担任过25个国家的104个荣誉职位。读读这样“大女人”的生平业绩——虽然我们安于平凡、表达平凡,但不能过分陶醉于做“小女人”的美感和得意——应该分出一点精力去仰视一下“大女人”。学不到,做不到,至少应该投出一点仰视。连仰视感都没有,那才是糟糕的。
林肯时代有个女人,被美国总统林肯称之为“一个小妇人的一本书,诱发了一场南北战争”。这里指的就是斯托夫和她写的《汤姆叔叔的小屋》。看,她也是个“小妇人”,但做为女作家,她是名副其实的“大女人”。
还有那位写出《牛虻》的女人伏尼契,读读她的书,我看连世上成群的“大男人”也不能不生敬意。真正的作家,可以平凡、平常,但在气质上或品格上,总应该有一点不平凡、不平常的地方。大家都一样,人人皆俗,举世皆俗,那还要作家干什么!
女作家并不都仅仅是女人、是小女人。请读读当年女革命家秋瑾的诗:“白鬼西来做警钟,汉人惊破奴才梦。主人赠我金错刀,我今得此心雄豪。赤铁主义当今日,百万头颅等一毛。”我当然不是要一切当代诗人、当代女诗人都去写这样的诗,我只是希望大家在去读去写“新潮诗”、“先锋诗”、“小女人诗”之余,分出一点精力去品味一下“大女人”的文字,悟一点什么,学一点什么,做到“虽不能至,心向往之”。
回到本文的主题上来。
我的意思是:男人、女人做为性别特征,虽然都可以涉及文学,但做为文学所关注的主体对象不是性别特征本身,而只能是人的全方位属性——首先是社会属性。
做为女作家(千万别忘记“作家”二字),我意不必太“女人”,尤其不必太“小女人”。文学太“女”了,太“小”了,值得忧患的就是文学质量本身。这是因为“女化”、“小化”而同步牵动出的世界市俗化趋势、人性浊化趋势、文格矮化趋势、既非文学的福音,也非女人的福音。